民间艺术和宫廷艺术是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分别隶属于下层文化和上层文化,在相互对立的同时,又存在着相互交流和紧密联系。
民间艺术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史前的传说时代,它具有原发性,保留了大量的原始文化的观念和符号,它的创作和使用主体都是下层民众。宫廷艺术则是指按照封建朝廷的意愿和需求而生产的为上层统治者服务的艺术,它的创作者往往是宫廷征召的民间艺人,而使用者则是帝王和统治阶层。从作者与作品的关系上看,一个是创作者,一个是享受者,这使宫廷艺术不可避免地成为雇佣性的艺术。
在民间艺术与宫廷艺术的关系中,最明显的区别是人的因素。宫廷从民间招募工匠艺人的历史是相当悠久的。从西周的「工奴」 和春秋「百工」 再到后来的宫廷画工、画院待诏 等制度都是如此。这种雇佣关系一直在大型石窟和陵墓艺术、宫殿、庙宇营造或服务于统治者的供奉之作中明显地表现出来。宫廷艺术更多的是奉命行事,按样作画,民间艺人们不能超越统治者的规范,制作上必须合乎宫廷的礼法规矩。尽管宫廷艺术的创作者主要是受雇的民间艺术家,但创作出来的作品体现的多是统治者的审美趣味和意志,并且形成了追求崇高威严或精致工巧、重品味儒雅的艺术特点。
民间艺术与宫廷艺术之间的交流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
一.宫廷艺术吸收民间艺术,如宋代风俗画家的作品成为进贡的贡品,民间陶瓷中的精品也成为宫廷把玩的对象。
二.民间艺术接受来自宫廷的教化和强迫性指令,将原本属于宫廷艺术的作品吸收并推广。这类的事例历史上大量存在,尤以门神、钟魁画和明代以来吉祥画为典型。门神首先出现于汉代的惠王宫殿之门,后传入民间。唐代钟馗画由皇室走向民间也确是有史可考的事实。钟馗这个由唐明皇梦中所得的形象,终于成为黎民百姓之家的镇宅守门的家神。可以说,两者之间的交流是普遍的和经常的。在交流过程中,宫廷艺术拥有的细腻雅致和威严庄重的审美趣味势必也会对民间艺术产生相当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民间画工和工匠影响到其艺术作品。【徽艺坊铁画编辑整理】